近日,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聯合印發《關于推進政府采購遠程異地評審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遠程異地評審的適用范圍等作了明確規定,讓遠程異地評審不再“遠”,保障遠程異地評審活動規范有序開展。
《通知》以“正面清單”形式明確了8種原則上應采用遠程異地評審的情形,包括:預算金額為1000萬元(含)以上的貨物和服務項目;依法不需要進行公開招標且金額達到400萬元(含)以上的工程項目;達到公開招標數額的物業、保潔、安保、綠化、車輛采購項目;因專業特殊、技術要求復雜、有特殊評審要求的項目,無法在項目所在地抽取到相關專業評審專家的;評審專家庫中相關專業專家數量不能保證隨機抽取需要的;主管單位或采購人自主確定采用遠程異地評審的;政府采購監管部門明確要求采用遠程異地評審的;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地專家不足的?!锻ㄖ愤€以“負面清單”的方式明確,隔夜評審項目、需現場查看樣品的項目、涉密采購項目以及其他需要專家集中評審的項目,一般不采用遠程異地評審。
《通知》明確,自治區內實施遠程異地評審的,評審專家由項目所在地采購人從內蒙古政府采購云平臺專家庫中隨機抽??;跨省開展遠程異地評審項目的,主場評審專家從內蒙古政府采購云平臺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副場評審專家從副場所在省份的評審專家庫中隨機抽取。主場和副場評審專家數量根據具體評審項目情況由采購人確定。
《通知》提出,遠程異地評審項目應按規定設立評審小組,主副場評審小組成員享有同等表決權。采購人代表原則上應在主場參與評審。主場和副場的評審小組成員對采購文件客觀評審因素評分不一致的,由評審小組組長組織評審委員會成員進行在線協商討論,協商結果遵循少數服從多數原則。評審小組如在評審過程中需要討論決定,則應使用內蒙古政府采購云平臺進行表決。在發起澄清、說明和補正時,由評審小組組長通過內蒙古政府采購云平臺發起,供應商通過云平臺完成澄清、說明和補正。
《通知》規定,政府采購遠程異地評審的專家勞務費等費用由主場承擔。待評審結束后,系統將自動計算專家評審時長,然后主副場分別按照當地的評審專家勞務報酬標準結算。若當地無相關標準,則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相關標準結算。在相關資料完備的情況下,主場應在10個工作日內支付評審專家勞務費。在評審過程中產生的專家餐費、住宿費、誤工補助等與評審相關的費用由主場承擔。
《通知》還強調,政府采購遠程異地評審項目產生的質疑、投訴,如需評審小組協助答疑,由項目主場負責召集全體評審小組成員進行答疑,副場配合主場開展相關遠程答疑工作。評審專家協助配合質疑、投訴等工作屬于法定義務,主副場不另外支付費用。(張舒慧 王棟)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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